
作者:艾宏月
真实是纪录片得以存在的艺术根基。纪录片同其他影视形式最根本的区别,就在于它对真实的坚持。如果一部纪录片失去了真实,那么它也就失去了作为纪录片的意义。对于纪录片而言,真实不只是一个要求,更是一种本质属性。从创作的角度来看,纪录片所记录的人物、事件、场景都应当是现实中确实存在的,不能凭空编造。虽然纪录片在拍摄和剪辑过程中会带有创作者的主观选择,但这种选择不能改变事实本身。可以说,真实构成了纪录片价值的基础,也是观众信任纪录片的前提。
摘要:真实性是纪录片的理论基石
摘要:真实性是纪录片的理论基础,也是它艺术价值里最核心的问题。不过,对这个问题的理解不能只停留在“真不真实”的简单判断上,还要往深了去问:纪录片说要呈现的到底是哪一种真实?这种承诺在什么情况下能成立,又在什么情况下会不管用?本文从纪录片真实观念的理论发展脉络入手,整理从巴赞的影像本体理论到尼科尔斯的建构主义真实观的思想变化过程,指出纪实美学里面自带的矛盾——真实既是纪录片能存在的根本依据,也是它进行艺术创造的出发点。在这个基础上,本文考察中国纪录片从作为政治宣传工具到转向平民化纪实的实践发展过程,分析它真实观念形成的独特道路。接着重点关注数字技术带来的根本性影响:数字生成技术动摇了影像和现实事物之间的对应关联基础,生成式人工智能又让合成影像和真实记录的界限变得越来越不清楚,纪录片正在从“索引性真实”慢慢转向“协商式真实”。面对这样的转变,本文觉得纪录片的发展出路不是死守以前的真实标准,而是要通过透明性原则、伦理方面的共识和创作者的自觉意识,在技术变化的过程里守住纪录片要对真实负责的核心精神。
一、引言
这些问题在最近几年变得越来越让人感到紧迫。2021年,导演摩根·内维尔在纪录片《流浪者:一部关于安东尼·波登的电影》里,用AI技术模拟了已经去世的厨师波登的声音,让这个声音说出了一些他生前从来没有说过的话,这件事在当时引起了很多人的讨论和批评。2025年,BBC的《与恐龙共舞》新一季被曝出里面的化石并不是在现场挖出来的,而是从很远的地方运过来的。这些事情一次又一次地让人想到同一个问题:纪录片对真实的承诺,它的底线到底在哪里?与此同时,AI生成的历史画面在国产纪录片里出现得越来越多,这些画面确实让片子更好看了,但也让观众开始怀疑,这种经过艺术加工的历史再现,会不会让历史的真实性被削弱,甚至被歪曲。
本文觉得,要真正理解“真实是纪录片的艺术生命”这个说法,就需要把看问题的角度从“真实是什么”转到“真实是怎么被做出来、怎么被感觉到的”。纪录片所承诺的那种真实,并不是把客观现实像玻璃一样原封不动地照出来,而是在创作者自己的道德选择、影像技术本身的特点、观众心里对真实的期待这三者之间,通过一种不断变化和商量出来的过程里产生的真实。这种真实正是因为它是被建构出来的,也是经过协商的,所以它才有艺术生命——它不是一个死板的标准,而是一个活的、一直在被重新定义的过程。
二、真实的多重面孔:纪录片真实观的理论谱系
2.1 影像本体论与索引性传统
克拉考尔在《电影的本性》这本书里,把这个观点又往前推了一步。他觉得电影从根本上来说是一种“对物质现实的还原”,摄影机的作用就是把那些平时人们看东西时容易忽略的物质世界的内容展现出来。克拉考尔很看重“影像本身物质形态的简单纯粹性”,意思就是影像的价值在于它老老实实记录了物质现实,而不是创作者自己想表达的主观想法。维尔托夫则是从别的角度发展了索引性的这个传统,他提出摄影机的注视“而非人的注视”,觉得机器的客观属性比人的眼睛更能把世界的真实样子展现出来。
2.2 建构主义转向与真实观的反思
尼科尔斯的这套理论,给人们理解纪录片的真实属性提供了一个很重要的思考角度:真实并不是等着被镜头记录的现成对象,而是在创作人员的内容选择、素材编排和意义解读的过程里被搭建出来的。他也认可纪录片里可以存在虚构的内容,曾提到“纪录片本身也是一种艺术形式,它需要所有艺术品类都具备的创作特质,甚至可以加入虚构的内容,但这里的虚构和其他艺术形式里的虚构不一样,因为所有虚构内容都要指向真实,只是为了更好地把真实表达出来才存在”。这段表述的价值在于,它一方面认可了纪录片作为艺术形式本身带有的建构属性,另一方面也没有偏离纪录片要为呈现真实服务的根本定位。
从索引性传统转向建构主义的整个过程,能让人发现纪录片真实观念里一个最根本的矛盾:纪录片一定要“记录”真实的东西,但“记录”这个行为本身躲不开一种“建构”;纪录片必须老老实实地“呈现”现实情况,但“呈现”本身就代表着要做选择和做安排。这个矛盾不是需要被改掉的缺点,反而是纪录片艺术能产生创造力的源头。纪录片的艺术感刚好就体现在怎么在这种拉扯的状态里找到平衡点:创作的人既要尊重现实本身自己存在的样子,又要靠镜头的表达方法、讲故事的结构和声音的设计来给画面加上意义。格里尔逊早在上个世纪三十年代就说出了“对现实的创造性处理”这个说法,这个说法认可了创作的人有自己的主观能动作用,但它的底子还是现实可以被客观地记录下来。
三、记录与建构之间:中国纪录片的真实实践
中国纪录片一路发展过来的过程,能给人们理解“真实”这个核心命题,提供很有本土特点的参考经验。纪录片从19世纪末尾传到中国之后,就一直受到古代“文章要用来传递正道”的传统,还有把传媒当宣传工具的想法影响,一直很看重纪录片能起到的社会作用,也不断挖掘这方面的价值,这成了推动中国纪录片往前发展的很重要的力量。学者何苏六把1958年到现在的中国纪录片发展过程划分成了五个阶段:第一个是1958年到1977年的政治化纪录片阶段,第二个是1978年到1992年的人文化纪录片阶段,第三个是1993年到1998年的平民化纪录片阶段,第四个是1999年到2009年的社会化纪录片阶段,第五个是2010年一直到现在的政治化产业纪录片阶段。
真正的转变是在平民化纪录片阶段出现的。跟着整个社会思想观念的变化,大家对个人价值的重视、独立思考的意识慢慢醒过来,纪实的拍摄风格一下子成了当时最主流的创作风潮。跟着拍摄对象长时间记录、拍摄时同步收录现场的声音、用长时间不切断的镜头拍摄这些技术方法,被当时的创作者当成必须遵守的创作准则,拍片子的人会把镜头对准处在社会边缘的群体、生活在乡村里的普通人,想要用不干预拍摄对象的方式,把真实的社会面貌展现出来。何苏六评价这个阶段的纪录片,是回到了纪录片本来该有的样子,是找回创作本源的回归,但他同时也提到,要是太极端、太片面地只推崇纪实这一种风格,反而会很大程度上限制纪录片往更多样的方向发展。
20世纪90年代的中国纪录片十分看重纪实类的拍摄手法,这种情况大多是西方直接电影的相关理念在国内落地后的实际尝试。从事纪录片创作的人把跟拍、现场同期声音、长镜头这类拍摄的技术方法当成必须遵守的准则,打造出了既有记录作用又带有人文关怀特点的新现实主义创作风格。不过,这种只单方面看重纪实手法的情况也引发了不少问题。一方面,有人把跟拍这种拍摄方式直接和真实划上等号,觉得用了这些技术手段就一定能保证内容的真实性,完全没注意到拍摄时对影像内容的挑选本身就带有创作者的主观想法;另一方面,太多创作者把注意力放在关注边缘群体上,导致纪录片慢慢脱离了社会的主流视野,很少去回应城市发展和社会里的核心问题。实际上,拍摄用的镜头从来都不是完全中立的,选什么内容拍、不拍什么内容,什么时候开机器、什么时候关机器,还有最后怎么剪片子,每一个环节里都藏着创作者的个人判断。纪实的拍摄手法只是让创作者对内容的干预变得不那么容易被看出来,并没有真的把这种干预去掉。
与西方纪录片理论更关注影像本身和美学方面的分析不同,中国纪录片对“真实”的看法一直和社会功能联系得很紧密。有研究提到,中国“文以载道”的传统让纪录片特别重视社会作用,这种对社会功能的不断挖掘成了中国纪录片发展的一个主要动力,所以中国纪录片的发展带有很明显的“功能驱动”特征。中国纪录片最早出现在战争年代,受到苏联宣传片和纪录片创作观念的影响,从一开始就承担着为政党和政治服务的任务。
四、技术重构:数字时代的真实性挑战
4.1 数字生成技术与索引性的弱化
数字技术给纪录片的真实性带来了挑战,第一个表现就是影像索引性的减弱。在过去的胶片摄影里,影像和被拍摄的东西之间有一种光化学的因果关系——底片上的每一个银盐颗粒,都对应着现实里光线的实际照射。这种物理层面的关联,是影像具备“见证”作用的基础。可在数字影像当中,光信号会被转成数字代码,像素和被拍摄的物体之间,不再存在直接的物理联系。数字图像能够被无限复制、修改和合成,还不会留下物理层面的痕迹。
4.2 生成式AI的冲击与伦理困境
如果把数字合成技术看作是对影像和现实对应关系的“调整”,那生成式人工智能就相当于把这种对应关系彻底打破了。AIGC技术能根据输入的文字提示生成看起来特别真实的影像,整个过程根本不需要摄影机对着真实存在的事物拍摄,完全跳过了两者之间原本存在的直接关联。这种技术给纪录片的真实性带来的影响,是覆盖到各个方面的。在制作影像内容的环节,AIGC能做出现实里从来没有出现过的历史场景、从来没有发生过的对话内容,还有现实里根本不存在的人物样子。在视觉效果处理的环节,AIGC能对已经拍好的影像进行改动、补充效果,甚至直接把原有影像全部重新做出来。在调整故事讲述方式的环节,AIGC能按照算法给出的推荐和不同用户的喜好,自动生成符合某类叙事逻辑的内容。这些用法虽然能让纪录片的制作速度变快、效率变高,但也让纪录片的创作碰到了很多之前没遇到过的问题,比如内容是不是真实的争议、创作者的主导权被削弱、算法自带的偏向性,还有相关权益没法得到保障之类的风险。
更需要引起注意的是,AIGC技术正在慢慢改变纪录片真实性的形成逻辑。过去传统纪录片的真实性,是建立在“影像和现实存在直接对应联系”的基础上的,拍出来的画面和真实发生的事之间,能找到明确的、可以追溯的对应关系。但在由AIGC推动形成的新创作环境里,真实性的判断标准正在从“和自然现实一致”往“符合编码规则的真实”转变——相关技术系统通过对大量数据的学习训练、搭建算法模型、设置内容生成的逻辑,重新搭建了纪录片真实性的形成路径,让整个创作过程变成了社会文化相关编码内容的直接展现。
面对数字技术的冲击,纪录片真实观正在经历一次范式转型。VR纪录片的发展轨迹清晰地呈现了这一转型的路径:从“索引性真实”到“具身性真实”,再到“交互性真实”,最终走向“生成性真实”。这一迁移路径表明,真实的判定标准正在从影像与对象之间的对应关系,转向观众在沉浸式体验中的感知和参与。有学者提出,在当代技术哲学和媒介生态剧烈变革的背景下,需要的是“既能回应产业技术变革,又能满足人类深层需求的多元、动态、辩证的真实观”。这种真实观承认,真实不再是一个固定的、可以通过技术手段加以保证的属性,而是一个在创作主体、技术中介和观众认知之间不断协商的过程。VR纪录片的兴起尤其说明了这一点:当观众从被动的观看者转变为主动的参与者,真实感就不再仅仅依赖于影像内容的客观性,而更多地取决于观众在交互过程中获得的体验是否“可信”。
五、协商与共识:纪录片真实性的伦理重构
在数字技术不断发展带来的挑战面前,纪录片领域涉及伦理的核心问题,已经从“能不能用技术方法制作内容”,转变成了“要怎么在运用技术方法的过程中,始终做到对观看的人保持诚实”。针对这个问题,透明性相关的原则,慢慢变成了全球范围内纪录片行业都普遍认可的共同看法。
有一点需要特别说明,做到透明性不代表就要丢掉片子给人的沉浸感。做纪录片的人完全可以在标注合成内容的过程中,靠着比较精巧的设计,让这些标注本身变成整个故事讲述的一部分。比如说,用特定的色彩基调、画面的质感或者镜头转场的方法,把合成出来的影像和真实拍摄的影像区分开,既做到了内容上的透明,又能让整个片子在美学风格上保持统一的感觉。
透明性原则要真正落地,离不开行业相关规范的支持。最近这些年,国际纪录片领域在伦理规则的制定上已经有了不少明显的进步。像档案制片人联盟还有BBC这类机构,先后推出了针对合成媒体使用的伦理指导文件,还提出了一套分层次的伦理评判框架,用来判断在非虚构类内容创作里使用合成媒体是不是符合要求。
在具体操作的层面,这套伦理框架要求创作人员使用AI技术的时候遵守三个原则:第一个是“求真”的原则,AI生成的内容一定要以可信的史料和真实的现实材料作为基础;第二个是“标识”的原则,只要是AI生成或者修复过的内容,都要清楚地告知观众;第三个是“同意”的原则,如果要用到AI模拟真实存在的人物,必须得到当事人或者其继承人的知情同意。这些原则给纪录片的创作人员提供了可以照着做的伦理指导,也给整个行业的自我约束和规范调整打下了基础。
伦理规范说到底是外部的约束,纪录片真实性的最终保障,来自创作者内心的自觉。这种自觉的核心,是守住纪录片“对真实负责”这个最根本的精神。
六、结语
本文的讨论显示,这个说法的合理之处,不是给纪录片定一个绝对的真实标准,而是讲清楚纪录片作为一种艺术形式的存在方式——纪录片一直是在和真实的关系里定义自己的。这种关系不是简单的“记录”和“被记录”,而是在创作人的伦理选择、影像媒介的技术特点和观众认知的期待之间不断商量的动态过程。正是因为有这种商量的性质和动态变化的特点,纪录片的真实才拥有艺术生命力——它不是死板的标准,而是鲜活的精神。
数字技术和生成式人工智能的出现,让纪录片真实性的商量过程变得更复杂了。影像索引性的减弱、合成内容的大量增加和算法逻辑的加入,正在从根本上改变纪录片真实性的形成机制。但这并不代表纪录片应该放弃对真实的追求。刚好相反,技术越能造出逼真的假东西,纪录片对真实的坚持就越有不能被替代的文化价值。
参考文献
编辑:china广电




